面对电信运营商IPTV的快速扩张,广电应该如何进行应对?是和运营商比拼低价,大打价格战,还是突破原有思维,找到一块新的蓝海,依托自身网络和视频资源优势去拓展新的市场,这是各地广电普遍面临的两难选择。不可否认,大家肯定都是想找到一块新的蓝海,去获取新的利润来源,但现在又没有成行和成熟的业务和方案,好像只能选择打价格战,最终拼个鱼死网破,真的是没有其他选择了吗?正当广电在苦苦思索新的蓝海市场的时候,一种新兴的服务—— “OTT TV”给广电带来了一抹亮光,广电是否可以因此突破重围,在三网融合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和价值,这是当前广电人都在思考的问题。
OTT TV是“Over The Top TV”的缩写,是指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,终端可以是电视机、电脑、机顶盒、PAD、智能手机等等,在网络之上提供服务。在国外,OTT TV的服务提供商主要是互联网公司,而在国内,广电总局采取了牌照制方式来实现对OTT的可管可控,由广电总局认可的集成牌照方负责提供内容播控,且互联网电视与牌照方客户端完全绑定,通过牌照方的集成播控平台对客户端实行控制和管理。其发布的181号文件规定,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电视独立的用户管理、计费认证体系,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、计费认证工作。 因此从政策角度出发,中国的OTT TV不是任意的运营商和广电能否涉足的领域。各地广电针对OTT TV业务也都在认真思考和探索,其中深圳天威总工许江山的观点为广电开展OTT TV业务指明了一个发展方向。